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9月14日专题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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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委介绍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有关工作情况
  2018-09-14 19:37来源: 卫生健康委网站

  卫生健康委介绍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有关工作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9月14日专题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时 间:2018年9月14日

  地 点:委机关2号楼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宋树立 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

  嘉 宾:焦雅辉 医政医管局副局长

  黄 勇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常务副院长

  蔡秀军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院长

  主持人宋树立: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专题新闻发布会。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的诊疗行为,发挥远程医疗服务的积极作用,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我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三个文件。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我委近期也制定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今天我们就利用这场专题发布会向大家来介绍这几个文件的一些情况,同时就大家感兴趣的话题来进行互动交流。我介绍一下今天在发布台就坐的嘉宾,他们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常务副院长黄勇,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院长蔡秀军。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下面我们就首先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焦雅辉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 焦雅辉: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发布与相关的工作情况介绍,以及我们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发布,我想借此机会,代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向长期关心、支持医政医管工作的新闻界朋友们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介绍一下相关的工作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快医联体建设,发展“互联网+医疗”,让群众在家门口能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并对发展远程医疗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有关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总结地方经验,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主要思路是:

  一是根据使用的人员和服务方式将“互联网+医疗服务”分为三类。第一类为远程医疗,由医疗机构之间使用本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远程会诊和远程诊断。第二类为互联网诊疗活动,由医疗机构使用本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利用互联网技术直接为患者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第三类为互联网医院,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院可以使用在本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互联网医院可以为患者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此外,当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时,由接诊的医师通过互联网医院邀请其他医师进行会诊时,会诊的医师可以直接出具诊断意见并开具处方。其中,第二类和第三类均属于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为患者来提供服务。

  二是明确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准入程序。互联网医院作为一类医疗机构,可以按照医疗机构设置程序申请设置,也可以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的第二名称,由实体医疗机构申请设置并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准备建立互联网医院,由核发证机关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执业登记。

  三是明确互联网医院的法律责任关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互联网医院是法律责任主体。互联网医院合作各方按照合作协议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与各地共同推动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落实,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新业态的准入和监管,营造有利于互联网医疗服务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部门规章发布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顶层设计,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以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一方面有利于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技术的科学、规范、有序和安全的发展,另一方面,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供法治保障,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以上简要的通报有关情况,欢迎新闻媒体朋友们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谢谢大家!

  主持人 宋树立:

  下面我们请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黄勇常务副院长介绍情况。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常务副院长 黄勇:

  尊敬的各位领导、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荣幸有机会和大家交流。根据安排我就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远程医疗服务的相关情况作一个简要介绍。

  作为国家部署在西部地区的国家级疑难危急重症诊疗中心,为充分发挥华西优质医疗资源的引领辐射作用,我院自2001年起,开始探索华西远程医疗服务模式。目前华西远程已覆盖以西部地区为主的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的650家医疗机构,惠及全国3亿人口。累计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疑难疾病远程会诊咨询服务3万余例次,远程教学培训医护人员439余万人次。我院以“远程质量管控、双向转诊构建、分级协同创新、基层能力提升、应急防控处置”为核心,进行了五大探索:

  一是以专业化技术管理机构为依托,保障远程医疗质量安全。2002年,我院设立华西远程医学中心,并配备专职人员,从管理、技术、临床三大模块,负责远程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同时制定系列远程管理文件,多措并举确保远程技术的质量和远程医疗的可靠性。

  二是以疑难远程会诊为纽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我院为基层医院提供多途径、实时交互式远程会诊咨询服务。2017年我院远程会诊5009例次,其中疑难重症病例占总会诊量的63%。凡经我院专家认定有转院指标的患者,均可通过华西网络进行转诊,真正实现了将常见病、多发病留在基层,危急重症转往华西的有序就医格局。

  三是以远程分中心为载体,创新分级协同医疗服务模式。2014年,我院开始构建“华西远程中心—华西远程分中心—基层医疗机构远程站点”分级协同医疗服务体系。远程分中心作为整个网络体系中承上启下的重要枢纽,实现了三级远程医疗协同化、常态化。

  四是以远程防控指导为导向,提升区域重大疾病救治能力。按照健康扶贫工作要求,针对边远、贫困地区,我院以重大专病为重点,建立MDT远程指导团队。2014-2017年,我院肝包虫病多学科协同团队通过“远程会诊+疑难病例讨论”方式,持续帮扶基层肝包虫疾病诊治,开展相关疑难病例远程会诊指导816例,培养了一批藏区肝脏外科医生,实现了90%的肝包虫患者均留在当地治疗。

  五是以远程辅助应急为补充,彰显“国家医疗队”责任担当。在数次应急灾害性事件中,我院远程为在位救援提供了快速及时补位支撑,在区域性健康维持网络中发挥了重要功效。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读学习,及时梳理总结问题,共同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为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贡献力量。谢谢!

  主持人 宋树立:

  谢谢黄院长。下面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蔡秀军院长介绍情况。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院长 蔡秀军:

  尊敬的各位领导、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我在这里分享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在互联网诊疗实践中的经验与做法:一是将“数据信息多跑路,病人少跑路”的理念贯穿于院前、院中、院后,在诊疗过程中实践基于“互联网+医疗健康”的便民惠民新举措。二是通过远程平台的搭建,实现基层患者家门口看名医,基层医生家门口学技术,用信息技术下沉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区域医疗均等化水平。

  一、“互联网+”覆盖院前院中院后,患者就医更便捷。急诊更快速,实施一体化综合急救模式。医院建立了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等为患者提供医疗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通过院前急救信息化系统,急诊医护人员可提前获取120救护车转运患者的各种信息,并进行评估,急救小组及各相关部门在患者到达前做好各种急救准备。有效赢得抢救时间,提高抢救成功率。门诊更顺畅,患者就医可以实现零排队。2014年,医院在国内率先实现门诊医疗服务全流程移动智慧就医,实现了在线预约挂号付费、院内导诊、健康咨询、在线报告查询、在线评估等功能,并成为国内首家省医保移动支付试点单位。门诊大厅设综合服务中心,影像、内镜等各类辅助检查均实现中心化预约;门诊预约应用“大数据”计算每位医生过去3年的平均就诊时间,调配预约间隔时间,让患者看门诊时间和检查预约时间均精确到“分”,患者门诊就医时间从原来的4-5小时缩短为1.7小时,病人满意度达到95%以上。“一站式”服务使住院更省心,出院更便捷。医院于2007年设立国内最早的入院准备中心,充分利用有限床位资源。平均住院日6.31天,为国内三甲医院最短。患者在入院准备中心完成入院前检查以及术前麻醉会诊,在床边完成出院结算。物流系统配送药物到病房等措施有效提升运行效率。

  二、构建医疗健康云平台,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联动更迅速,转诊更便捷。医院率先建成了全国首个以分级诊疗为核心、以实体医院为主体的智慧医疗云平台,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了34家协作医院以及新疆的3家医院,实现了线上咨询、会诊、支付、双向转诊、协同检查检验、互联网处方、第三方药物配送、远程联合门诊、远程教育、远程手术会诊和技术指导,打通了服务基层患者、医生的“最后一公里”。分诊更可行,复诊更方便。平台上的“云门诊”已接入社区医院近百家,有效实现“首诊在社区、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诊闭环。“云复诊”实现了患者在家中复诊。医生在平台开具电子处方,通过药师在线审方后,进行第三方药物配送,直接将药送到患者手中。

  第三个,我们对基层的医务人员提供非常好的一个继续教育,我们健康云服务定期的会给他们一些医学知识的教育,这样会提高他们的这个理论以及实际的领域。

  第四个我们对基层的有些病人的情况,比如说在手术台上这些问题不能判断的时候,医生赶过去来不及的时候,我们通过远期的视频来进行指导,这样远程的效果就发挥出来了,一个是对远程的分级诊疗提供了很好的平台,第二个对危重病人的应急情况可以及时的通过视频来进行会诊,对住院的病人提供方便,当然还有一点,打造健康中国,可以通过我们健康云平台对老百姓进行健康知识的普及,大家知道我们国人的健康知识的普及率还不是很高,通过这个互联网远程的健康教育提高老百姓的一个健康知识水平的普及,前面我介绍了邵逸夫医院互联网诊疗以及远程诊疗上面一些做法和经验,谢谢。

  主持人 宋树立:

  谢谢蔡院长。下面,请大家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媒体单位。

  健康报道记者:

  想问一下焦雅辉副局长,就是此次发布的三个文件主要是针对于我们医疗服务的新业态,在政策的创新点上有哪些,请您介绍一下,谢谢。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 焦雅辉:

  谢谢你的提问,其实我们这三个文件都是创新,从互联网+医疗健康来讲它就是一个创新,这些年尤其最近几年在医疗服务领域新业态也是不断的在涌现,其中最活跃的就是互联网+这样一个业态,我们通过互联网的技术来提供一些相应的医疗服务,那么总结概括起来呢,我们这次主要的创新点有以下这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我们对“互联网+医疗”进行了一个分类的管理,那么大家可以注意到我们这一次是三个配套的文件,并且刚才也跟大家介绍了我们这三个文件是如何来分类的,那么我们在起草这三个文件之前对全国现在“互联网+医疗”整体进行了一个梳理,大致分为两大类,一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一些诊断和治疗的核心业务,第二类是围绕着诊断治疗以外的内容,像预约挂号,诊间结算,移动支付,信息推送等等,这些是在诊断和治疗以外的这部分,这三个配套文件主要是针对第一大类的,也就是围绕着诊断和治疗的这个核心业务来进一步的再给它梳理和划分。那么围绕着诊疗服务我们划分成了远程医疗服务,这是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的,或者是医疗机构通过第三方平台跟其他的医疗机构开展的这种服务叫远程医疗服务。

  第二种就是叫互联网诊疗服务,就是医疗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把它的服务的空间来进一步的拓展和延伸,像我们今天来参加发布会的两家医院,华西和邵逸夫医院都开展了相应的互联网的诊疗服务,还有第三类就是互联网医院,是大家最关注,也是热议最多的,并且也是争议最大的一个领域,所以分类管理是我们一个创新点。

  那么另外的第二个创新点就是创新了监管方式,因为这些医疗服务的新业态对于我们来讲也是挑战,尤其是对于互联网上的行为监管,不仅是“互联网+医疗”在监管方面存在着一些挑战和困难,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涉及到了“互联网+”的,在监管方面其实都存在着同样的挑战,所以我们这一次提出来要对互联网医院进行准入审批前,首先要建立省一级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监管平台,也就是说建立这个监管平台是审批互联网医院一个重要的前提,如果省里边没有建立起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的话,就不能审批互联网医院,这个监管的平台要对所有的不仅仅是互联网医院,包括互联网诊疗,包括远程医疗服务,要对所有通过互联网的在线医疗服务进行监管,包括医务人员资质的监管,包括诊疗行为的监管包括处方流转的监管,包括信息安全的监管等等,只要通过互联网开展医疗服务的,必须都要接入到互联网的医疗行为监管的平台。同时,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的主体都是实体医疗机构,所以这个是线上线下一致的监管,这个是毫无疑问的。对于互联网医院,其中有一种形式是第三方来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但是它提供服务必须落地在实体医疗机构,这个是实现线上线下监管的一个很重要的前提,那么也就是说把实体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医院变成一个责任共同体,双方共同的来承担相应的这个法律责任,这样的话更加有利于我们实施线上线下统一的监管,这是第二个创新点。

  第三个创新点就是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责任。这个也是前期我们在征求意见的过程当中大家最为关注的,一旦在互联网上的诊疗行为发生了损害,或者发生了纠纷以后,患者去找谁投诉,谁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这个也是我们的一个创新点,在三个文件当中都分别明确了法律责任的主体,互联网诊疗责任主体就是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首先要向所在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来提出诉求,由这个落地的实体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医院共同来承担责任,那么他们两者之间的法律责任的分担根据协议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远程医疗服务分为两类,一种叫远程会诊,一种叫远程诊断,远程会诊现在用的比较多,会诊的受邀请方只是提供诊疗的意见,最后诊断和治疗的决策权依然在邀请方,所以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由邀请方来承担,那么远程诊断,现在我们很多大医院都在建立医联体,在医联体内我们利用远程的方式,采取一种措施解决基层人才能力不足的问题,就是“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这种情况下由邀请方和受邀方两者共同来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我们在三个文件当中分别针对不同的诊疗的形式,明确了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这也是我们的第三个创新点。在这个探索的过程当中,我们也会加以总结和完善,谢谢。

  主持人 宋树立:

  好,谢谢,下面我们来继续提问。

  第一健康报道记者:

  提问蔡院长,刚才听到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的介绍,作为一线医疗机构的您是如何看待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全面发展,它对于医生医院医患三者有哪些相互的影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院长 蔡秀军:

  这个问题非常好,我从几个层面给大家介绍。首先,从国家层面来说,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全面实施,是以人民为中心具体体现,让老百姓尤其一些偏远地区的老百姓,能够通过互联网这项技术得到大医院的优质资源。同时也为国家能够落实好分级诊疗政策提供了非常好的扎实平台。通过“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应用,医生在云平台上就可以实现会诊、转诊、协同检查检验、互联网处方、远程联合门诊、远程教育、远程手术会诊和技术指导等。此外,通过互联网的技术实现病人资料、检查结果互联互通,可以避免病人的重复检查,节省医疗资源。第二,从医院的层面来说,作为一个公立医院的院长,我觉得互联网技术为一家医院的精细化管理提供了非常好的技术平台,例如我们邵逸夫医院通过智慧创新性的发展,现在已经有80%的病人通过移动端进行预约挂号。如果国家给予更多政策支持,我想很多医院将来的挂号收费处完全可以取消,节约管理成本;同时这也能建立起对医务人员管理的有效平台,例如因为门诊全流程移动智慧化,病人就医结束后可以对医院的流程、服务内容、医疗质量,以及医生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第三,对于医生和患者来说,其实我觉得以前一直存在着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互联网恰恰解决了这个问题:病人可以利用互联网来找到自己最需要的医生;而对于我们医生来说,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碎片化时间。比如今天新闻发布会以后,我的病人请我会诊,我在北京就可以用手机帮他会诊,因此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医生的优质资源。此外,通过互联网+医疗健康优化服务流程的,减少一些繁琐的环节和不和谐因素,某种程度上能够缓解医患矛盾,使医患关系将更为和谐。可以说,无论是对医生、对病人,还是对我们的医院、对我们的国家,都能从互联网+医疗健康中获益,谢谢。

  主持人 宋树立:

  谢谢蔡院长的介绍,我们继续提问。

  南方都市报记者:

  想问一下焦雅辉副局长,我是南方都市报的记者,想问一下根据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是否允许疾病进行在线咨询、如何界定是咨询还是问诊,如何界定初诊还是复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 焦雅辉:

  在线疾病咨询和在线疾病诊疗,这两个之间确实有一些交叉,疾病在线的咨询不属于互联网诊疗的范围。互联网诊疗是医生对疾病下诊断的结论,并且要提出治疗方案,按照文件来进行管理。那么只是提供一些疾病咨询,比如说你这个要少吃盐,或者要注意多运动,提这些方面的一些建议,没有明确诊断和治疗,这些是属于咨询。如果明确诊断某个疾病,然后告诉患者要吃什么药,或者要到医院做某种治疗,就属于诊疗的范畴,要按照互联网诊疗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您提到的第二个问题,就是怎么确定是初诊还是复诊的病人,这个就是现在正在建立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以及电子病历的数据库,把电子病历和居民的电子健康档案连接起来。在线开展复诊并且开具处方的时候,医师一定要掌握患者相应的一些病历资料,明确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已经就一种病或者几种病有过明确的诊断了,那么可以针对已经明确诊断的疾病提供复诊的服务。如果是一个初诊的病人,查询不到任何病例资料的话,那么就只能建议他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建立了电子就诊记录以后,下一次如果是属于诊断明确的同样疾病在线复诊,那么医生可以给他提供响应的在线服务。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院长 蔡秀军:

  我想这个问题焦局长已经做了很好的回应,刚才这个记者提的问题,在邵逸夫医院是这样,如果我是外科医生,这个病人经过我手术以后,我完全可以通过互联网来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如果这个病人没看过的,我只能提供线上的咨询,我这个咨询的内容提供进一步的参考,我不会给他任何的处理,他如果要处理,就必须要到实体医院去,这是医疗的规范,因此互联网只有提供更好的服务,不能包罗万象。

  主持人 宋树立:

  谢谢蔡院长的补充,下面我们来继续提问。

  中国卫生人才记者:

  各位院长好,咱们医院“一网双模”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探索17年,请问一下线上医学教育与线下教育有什么具体的区别和优势,教学的效果会更好吗?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常务副院长 黄勇:

  华西医院这么多年,我们谈的“一网双模”的模式,实际上“一网”是指我们的远程协同医疗,是一个平台;“双模”指的是在线和在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人才培养。我们知道远程医疗是一个在线的应用模式,或者是一个业务型的工作服务模式,而我们传统的模式多数是在位的方式。因为医学是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如果单单只依靠在线的业务活动是完成不了整个医疗过程的。所以说从医疗的业务需求上讲,一定是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从人才培养上讲也同样是线上线下相结合。比如说我们在线教育重在临床思维的教育培养,有一些知识点的传授,临床知识的培训或者是临床思维的培训,但是临床技能的培养操作性的培训,那是在线不能完成的,必须要通过实际的环境,哪怕是模拟的实体环境来进行,至少目前是这样的。所以我们人才培养的方式一定是在线在位相结合。华西现在做的方式是我们在线培养,每个星期一到星期五下午均有临床课程安排。同时,在位方面,除了传统的进修,我们更主张的是以组团的方式进行短期的技术专项培训,这样成本效益会更高一些。第三个方面在华西“一网双模”的远程医疗人才培养模式当中我们也强调一点,就是通过协同医疗来开展人才培养,我们现在开展远程医疗这一块,有联合门诊,有中心对中心的远程会诊,也有病房医生桌面对桌面,病人床旁对床旁的联合查房,都是在线的协同工作。这种在线的协同工作我们希望把它作为一种常态,这种常态既是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服务病人的一个有效的手段,另一方面这种常态的协同医疗服务本身也是一个持续的知识传递和临床思维培训的过程。我们认为这个是最好的,也是成本最低,最可持续的人才培养的方式,这是华西现在在做的一个重点。谢谢!

  主持人 宋树立:

  谢谢院长,下面我们来继续提问。

  第一财经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焦雅辉副局长,刚才您在介绍文件的时候,提到了互联网医院定义的问题,有两个形态,一个是实体医疗机构的这种互联网医院,另一个是依托实体互联网机构,我想问一下两个互联网医院到底有什么区别,然后在这个监管上有什么不同吗?未来互联网医疗的网上行为与医保是如何衔接的?谢谢。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 焦雅辉:

  谢谢你的提问,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就是互联网医院两种形式有什么区别。一种形式就是实体的医疗机构,比如说邵逸夫医院、华西医院,觉得现在人才还不够,除了用本医院的医生来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以外,还想利用上海、北京的医生来提供服务,那么可以自己搭建互联网医院的平台,也可以跟互联网企业来合作搭建平台,北京和上海的医生都可以通过这个平台为邵逸夫医院、华西医院就诊的患者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实体医院就要申请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比如说邵逸夫互联网医院,或者是华西互联网医院,北京和上海的这些医院的医生可以直接在这个互联网医院上执业,不需要再重新办理多点执业或者执业变更的手续,这样来激发医务人员的活力,解放生产力,最大限度的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作用,这是第一类的互联网医院。第二类的互联网医院,是第三方来申请举办互联网医院,必须要跟一家实体医疗机构来建立紧密的合作,不能是在线、云端的这种纯虚拟互联网医院,这样没有办法去监管,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也没有办法来受理和处理。实体医院跟举办互联网医院的第三方来签定协议,协议生效的时候,互联网医院可以生效,如果协议发生变更废止了,要重新申请互联网医院。比如说邵逸夫医院或者华西医院不跟第三方合作,互联网医院已经没有设置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了,那么这个互联网医院也就取消了。举办互联网医院的第三方与实体医疗机构是独立的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要向实体医院执业登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医疗纠纷的申请。这两类的基本标准和监管都是一样的,都要符合互联网医院的基本标准,并且都要接受省级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的监管,纳入到当地的质控体系。同时,第三方申请举办的互联网医院和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之间形成一种责任共同体,实体医院和第三方合作举办互联网医院,首先要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这有利于我们对互联网医院进行线上和线下的一体化监管,互联网医院诊疗的行为也要纳入对实体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和医院等级评审等工作。关于您提的第二个问题,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当中提出来,对于一些符合规定的互联网诊疗行为要制定相应的医保和价格政策,不管是属于基本医疗的范畴,还是属于市场定价的范畴,首先得有收费项目,如果属于基本医疗服务的范畴,医保要给予报销,不属于基本医疗服务的范畴,那么由患者负担,因为不是所有的互联网诊疗行为都属于基本医疗的范畴,所以也不一定都要纳入医保报销的范围。关于价格和医保报销的政策,现在都已经划归国家医保局来管理,我们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谢谢。

  中国青年信息报记者:

  我想请黄院长结合华西医院的经验谈一谈远程医疗和传统医疗模式它们之间结合的关键点。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常务副院长 黄勇:

  刚刚有记者朋友已经谈了一部分这个问题,我们讲远程医疗和传统医疗模式,一个是在线,一个是在位,远程医疗是在线的模式,传统的是在位的模式。这两者为什么要结合?因为医疗服务实践性和操作性很强,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在线上解决,必须是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一次的远程会诊,如果涉及到一个复杂的外科手术的操作,专家的意见再好,手术的方案给他指导做下来,但是实际的操作还得等当地医生去进行这次手术,那么当地医生的临床技能水平怎么样,它整个管理水平怎么样,就决定这个病人治疗的效果,这个时候最终落地的还是线下的实际操作。我们讲为什么华西会去推在线和在位相结合,不管是人才培养还是协同医疗我们都这样谈,因为我们必须要花精力做在位的工作,在位的工作重点其实是做提升基层机构的临床水平、基层团队的水平,这个至关重要。一旦基层的团队不具备相应的能力,远程医疗就达不到它的效率,特别对于操作类型的都比较重要,所以我们强调结合。我们在线教育的方式都要落地,去提升基层医疗服务团队的临床技能,因为远程医疗本身也是要把优质的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最终带动基层能力的提升。如果基层没有相应的提升,远程医疗达不到相应的效果。我们在甘孜有这么一个案例。甘孜是一个肝包虫病多发的地区,以前甘孜州的医院每年只能做一百名左右的肝包虫病人的手术,团队和基层的能力确实也弱了一些。我们进行了三年的帮扶,帮扶的方式就是建立一个肝包虫病的多学科团队,通过在线的支持培训、在位的技能培养、再回到在线的强化培训这种链条式的循环式的帮扶,帮助甘孜州培养了两个优秀的手术团队,培养了多名可以开展肝包虫病手术的优秀医生。目前,甘孜州的医院肝包虫病的诊疗病例已经达到每年五百多名,这是一个很大的提升,现在整个甘孜州肝包虫病患者诊疗,90%都留在了甘孜州,只有10%左右需要出来到华西医院,这是一个典型的在线在位结合的案例。谢谢。

  主持人 宋树立:

  谢谢黄院长,讲得非常清晰,下面我们继续提问。

  中国医学报记者:

  各位领导好,我是中国医学报的记者,我想请问一下焦局长,这次关于互联网诊疗的文件当中是提到医生在开具在线处方的时候需要有电子签名和药师审核的过程,据我们之前了解到的情况,好像目前大部分这个远程系统和医院的电子系统并没有实现结合,不知道您了解到的目前的状态下各大医院的远程医疗处方审核的情况是怎样的?您觉得如果要是全面实现的话,可能会有哪些困难?谢谢。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 焦雅辉:

  大多数的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和医院远程系统有一些基本的连接,但是可能在二级医院,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的条件差一些。近期我们也刚刚印发了一个文件,要求医疗机构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当中也对这一点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文件当中提出,医院要加强内部信息化的建设和各个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如果要想开展互联网的诊疗活动,特别是要对于复诊的病人在线开具处方,那么就必须要实现电子病历系统和药师审核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其实很大医院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开了一个处方,可以通过信息化的手段传输到药学部,由药师进行审方,现在很多三级医院基本上能够做到这一点。并且我们要求凡是在互联网上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生,必须得有三年独立临床工作经验。医疗机构要对在线的医务人员进行电子的实名认证,通过一些相对严格的要求来保证互联网上的诊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并且不仅是电子的实名认证,有条件的可以通过人脸识别这样一些更高级别的技术来对医生的身份进行严格的管理。身份识别不管是咨询服务也好,还是诊疗服务也好,其实也是患者最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提供服务的医生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医生,那么一方面是电子实名认证,另外一方面要求在网上提供服务的医生必须在国家医师电子注册系统中能够查询到。同时,医师开具的处方,药师应当审核把关。这方面最大的困难不在于IT技术,而在于药师的数量不足,全国有三百多万的医师,但是药师只有几十万。所以,推动药师相关立法,加大临床药师的培养力度,增加临床药师数量,这是下一步要做的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不仅仅是为了互联网上的处方审核,同时也更加是为了在临床服务过程中来提高合理用药的水平,谢谢。

  主持人 宋树立:

  好,谢谢。今天大家问题问得还是比较充分的,但是我注意到没有记者就《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提出问题,可能没来得及看。今天介绍的文件随后都会上官网,包括解读,欢迎大家帮助宣传解读好,有什么问题也欢迎随时联系。刚才几位嘉宾从不同的角度进一步阐发了互联网+医疗健康方面的一些政策措施,目的是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既要调动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把优质的资源下沉到基层,也带动基层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健康服务;同时也一定要严格规范和监管,把医疗的质量和安全作为底线,按照十九大要求的,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下一步,我们会邀请记者到基层,包括到两位院长所在的医疗机构,去现场了解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实践,深入调研采访报道,欢迎大家积极参与。谢谢大家对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发布会的关注。我们上周五刚刚在这里举办过一场发布会,时隔一周,今天又有很多记者来参加,这也体现了大家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关心。今天的发布会就开到这儿,下次再会。谢谢大家。

  卫生健康委介绍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有关工作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9月14日专题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http://www.gov.cn/xinwen/2018-09/14/content_53220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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